青浙商党﹝2016﹞3号
关于发展党员名额的请示
省社会组织党工委:
青海省浙江商会党委按照上级党委和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了吸收新党员的工作。为了做好2016年发展党员的工作,保证党员的素质,壮大党员的队伍,我们申请上级党组织按规定分配发展党员名额。
妥否,请批示。
中共青海省浙江商会党委
2016年3月17日
抄 报:省社会组织党工委
青海省浙江商会党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印
上一篇:青海省浙江商会党委 2016年工作安排
下一篇:关于同意陈振义等12名同志按期 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批复